窃取商业秘密是需要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的。 《
劳动法》第二十二条:劳动
合同当事人可以在
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第一百零二条:
劳动者违反本
法规定的条件
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
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
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
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
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
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
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
违约金。 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