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以多次扰乱会场秩序,会后又消极待工,可以开除吗

10w+浏览 匿名 2021-04-18 湖北孝感
问题相似?点击查看诊断报告~
律师解答 共1条
  • 宁夏诉讼咨询
    宁夏诉讼咨询
    咨询我
    您好!本罪与上述两罪的主体、客观方面均十分相似,主要区别在于上述两罪发生在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破坏的是公共场所的秩序;本罪发生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所在地,破坏的是这些单位的工作、生产、教学、科研秩序。上述两罪行为人必须同时具有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情节,本罪毋须具有,实践中往往由于有些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所在地本身处于或靠近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公园等公共场所,所以行为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时会造成公共场所秩序遭到破坏、交通秩序遭到破坏的后果;也可能在行为人聚众实施上述两罪时导致这些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无法工作,造成严重损失。实践中可以从犯罪目的着手加以区别。一般来说,本罪行为人目的是直接针对特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而上述两罪行为人并不以扰乱特定单位工作秩序为目的,对于前一种情形应以本罪论处,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混乱的后果应作为衡量情节是否严重的因索之一。对于后一种情形,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构成间接故意、客观上造成严重损失的,应按吸收犯处理,以本罪论处;如果行为人对致使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无法工作,造成严重损失,主观上属于过失的,不构成本罪,但应将这一危害后果作为量刑时的考虑因索。
    2021-04-18
    本文字数较多,预估阅读时间较长
    展开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热门问答·劳动争议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361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以多次扰乱会场秩序,会后又消极待工,可以开除吗
一键咨询
  • 鄂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潜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武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5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45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10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7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21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1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鄂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7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恩施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潜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咸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2****18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50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3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潜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4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0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0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22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仙桃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恩施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孝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6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7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4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6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十堰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14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2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0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8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荆门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宜昌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潜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4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天门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仙桃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6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4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10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80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宜昌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31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27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武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鄂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孝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0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十堰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黄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6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5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黄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咸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1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鄂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鄂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3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鄂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武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孝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十堰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36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1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鄂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宜昌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孝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仙桃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荆门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潜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45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武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仙桃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77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仙桃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恩施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天门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73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0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8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7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0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18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86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1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黄冈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宜昌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2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67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1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4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十堰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咸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咸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南京177****7012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80****9582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35****9340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积极分子认定标准是什么?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积极分子认定标准为:第一,行为人属于一般的犯罪主体;第二,行为人在主观上存在故意;第三,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以聚众的方式扰乱社会企业、公司等的正常活动以及社会秩序的行为;第四,行为人侵害的是我国的社会秩序。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公司以我扰乱会场秩序,会后又消极待工,我可以索取消极待工
[律师回复] 您好!本罪与上述两罪的主体、客观方面均十分相似,主要区别在于上述两罪发生在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破坏的是公共场所的秩序;本罪发生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所在地,破坏的是这些单位的工作、生产、教学、科研秩序。上述两罪行为人必须同时具有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情节,本罪毋须具有,实践中往往由于有些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所在地本身处于或靠近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公园等公共场所,所以行为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时会造成公共场所秩序遭到破坏、交通秩序遭到破坏的后果;也可能在行为人聚众实施上述两罪时导致这些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无法工作,造成严重损失。实践中可以从犯罪目的着手加以区别。一般来说,本罪行为人目的是直接针对特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而上述两罪行为人并不以扰乱特定单位工作秩序为目的,对于前一种情形应以本罪论处,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混乱的后果应作为衡量情节是否严重的因索之一。对于后一种情形,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构成间接故意、客观上造成严重损失的,应按吸收犯处理,以本罪论处;如果行为人对致使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无法工作,造成严重损失,主观上属于过失的,不构成本罪,但应将这一危害后果作为量刑时的考虑因索。
459浏览
公司以我多次扰乱会场秩序会后又消极待工为理由开除我我可以索取吗
[律师回复] 您好!本罪与上述两罪的主体、客观方面均十分相似,主要区别在于上述两罪发生在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破坏的是公共场所的秩序;本罪发生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所在地,破坏的是这些单位的工作、生产、教学、科研秩序。上述两罪行为人必须同时具有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情节,本罪毋须具有,实践中往往由于有些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所在地本身处于或靠近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公园等公共场所,所以行为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时会造成公共场所秩序遭到破坏、交通秩序遭到破坏的后果;也可能在行为人聚众实施上述两罪时导致这些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无法工作,造成严重损失。实践中可以从犯罪目的着手加以区别。一般来说,本罪行为人目的是直接针对特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而上述两罪行为人并不以扰乱特定单位工作秩序为目的,对于前一种情形应以本罪论处,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混乱的后果应作为衡量情节是否严重的因索之一。对于后一种情形,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构成间接故意、客观上造成严重损失的,应按吸收犯处理,以本罪论处;如果行为人对致使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无法工作,造成严重损失,主观上属于过失的,不构成本罪,但应将这一危害后果作为量刑时的考虑因索。
469浏览
公司以我多次扰乱会场秩序会后又消极待工为理由开除我我可以索取吗
[律师回复] 您好!本罪与上述两罪的主体、客观方面均十分相似,主要区别在于上述两罪发生在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破坏的是公共场所的秩序;本罪发生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所在地,破坏的是这些单位的工作、生产、教学、科研秩序。上述两罪行为人必须同时具有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情节,本罪毋须具有,实践中往往由于有些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所在地本身处于或靠近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公园等公共场所,所以行为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时会造成公共场所秩序遭到破坏、交通秩序遭到破坏的后果;也可能在行为人聚众实施上述两罪时导致这些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无法工作,造成严重损失。实践中可以从犯罪目的着手加以区别。一般来说,本罪行为人目的是直接针对特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而上述两罪行为人并不以扰乱特定单位工作秩序为目的,对于前一种情形应以本罪论处,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混乱的后果应作为衡量情节是否严重的因索之一。对于后一种情形,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构成间接故意、客观上造成严重损失的,应按吸收犯处理,以本罪论处;如果行为人对致使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无法工作,造成严重损失,主观上属于过失的,不构成本罪,但应将这一危害后果作为量刑时的考虑因索。
469浏览
公司以我多次扰乱会场秩序会后又消极待工为理由开除我我可以索取吗
[律师回复] 您好!本罪与上述两罪的主体、客观方面均十分相似,主要区别在于上述两罪发生在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破坏的是公共场所的秩序;本罪发生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所在地,破坏的是这些单位的工作、生产、教学、科研秩序。上述两罪行为人必须同时具有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情节,本罪毋须具有,实践中往往由于有些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所在地本身处于或靠近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公园等公共场所,所以行为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时会造成公共场所秩序遭到破坏、交通秩序遭到破坏的后果;也可能在行为人聚众实施上述两罪时导致这些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无法工作,造成严重损失。实践中可以从犯罪目的着手加以区别。一般来说,本罪行为人目的是直接针对特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而上述两罪行为人并不以扰乱特定单位工作秩序为目的,对于前一种情形应以本罪论处,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混乱的后果应作为衡量情节是否严重的因索之一。对于后一种情形,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构成间接故意、客观上造成严重损失的,应按吸收犯处理,以本罪论处;如果行为人对致使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无法工作,造成严重损失,主观上属于过失的,不构成本罪,但应将这一危害后果作为量刑时的考虑因索。
341浏览
公司以我多次扰乱会场秩序会后又消极待工为理由开除我我可以索取吗
[律师回复] 您好!本罪与上述两罪的主体、客观方面均十分相似,主要区别在于上述两罪发生在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破坏的是公共场所的秩序;本罪发生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所在地,破坏的是这些单位的工作、生产、教学、科研秩序。上述两罪行为人必须同时具有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情节,本罪毋须具有,实践中往往由于有些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所在地本身处于或靠近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公园等公共场所,所以行为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时会造成公共场所秩序遭到破坏、交通秩序遭到破坏的后果;也可能在行为人聚众实施上述两罪时导致这些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无法工作,造成严重损失。实践中可以从犯罪目的着手加以区别。一般来说,本罪行为人目的是直接针对特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而上述两罪行为人并不以扰乱特定单位工作秩序为目的,对于前一种情形应以本罪论处,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混乱的后果应作为衡量情节是否严重的因索之一。对于后一种情形,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构成间接故意、客观上造成严重损失的,应按吸收犯处理,以本罪论处;如果行为人对致使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无法工作,造成严重损失,主观上属于过失的,不构成本罪,但应将这一危害后果作为量刑时的考虑因索。
452浏览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