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主体资格
证据 主体资格信息是能否以自身名义参与法律程序获得法律保护所必备的身份及与身份有利害关系的其他证据。如:
身份证、
房产证、土地证,租赁房屋的要有
租赁合同、
营业执照、纳税证明、交租金的收据等等,在
土地征收的案件中还涉及一些
承包合同等。
其次、
拆迁程序证据
程序证据由拆迁活动开始至结束的一系列证据组成,是政府具体
行政行为发生、存在的证据。主要有征收公告、补偿方案等,一些地方还有各种通知,这些东西尽量保存好,实在没有的要向周围的邻居复印一份。同时在
听证、协调等程序性上要注意对方所写内容,自己的主要内容是否已经记录上
再次、搜集实体证据
比如得知拆迁信息的时候,要把自己的房屋拍照,房屋的原貌,房屋内的东西,必要的时候可以录像。有的房屋在没有经过任何程序直接进入,如果能把过程录音录像最好,同时要知道迅速向110
报警,出警不出警是公安机关的事,报不报警可是你自己的事情,同时也别忘了保存证据。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被拆迁人在发现上述证据中有关于时效问题的时候,一定要第一时间咨询专业拆迁律师,以免失去
胜诉权,导致程序上的维权被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