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
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讼。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
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
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
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讼;期满不的,裁决书发生
法律效力。
申请仲裁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是劳动者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
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
申诉理由和要求,提交正本一套,并按被申请人数提供副本)。
(2)申请人
身份证明
复印件一份。
(3)有委托
代理人的,需提交《
授权委托书》一份,注明委托事项。委托公民
代理的,还应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机读资料或被申请人
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5)附证据清单(参见《举证通知书》),证据中一般应包括证明存在
劳动关系的资料,如:
劳动合同书、工作证、厂牌、工卡、
工资表(单)、
入职登记表(报名表)、押金收据、
社会保险缴费清单、暂住证、考勤记录、奖惩通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通知(证明)等。当事人应提供证据正本一套,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供副本。
2、申请人为10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仲裁活动。除提交第一类
(1)至
(6)项资料外,申请人可推举1-3名代表,并提交全体申请人签名的《授权书》。其中属
欠薪的员工集体争议案件,申请人还需提交按月列明的
拖欠金额明细表。
3、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一份,注明委托事项。
(4)证据附证据清单,参见第一类第
(5)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