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企业破产之后对
债务的清偿按照以下顺序: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
工资和医疗、
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
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
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
补偿金。职工的利益放在首位,本顺序内的清偿都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利益,之后再对其他债权进行偿还。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
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继保障职工权利之后应当清偿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三)普通
破产债权。也就是普通的货币债务或者其他因租赁等产生的债务。
由此可知,
企业职工的权利在企业破产时应当放在首位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
看
破产清算的进度,一般而言6个月到几年不等,如果
破产财产已经处置、破产
财产分配方案已经在
债权人会议上通过的话,那就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