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单位部分已交,个人部分中断了2年,现在在职可以补交,也可以不补缴。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
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
劳动合同、
工资发放明细表员工补缴当月
个税证明等;
4、其他相关材料。 社保补缴时效: 根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