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没有写使用面积和租金,违约金怎么算

10w+浏览 匿名 2021-06-26 西藏那曲
问题相似?点击查看诊断报告~
律师解答 共1条
  • 税务类纠纷法务团
    税务类纠纷法务团
    咨询我
    我国关于土地使用权租赁登记与土地租赁登记的规定是不同的,前项登记为土地使用权设立登记,后项登记为他项权利登记。《土地登记规则》第二十八条规定:“依法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承租国有土地的,承租人应当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土地租赁合同和其他有关证明文件申请承租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可见,国有土地承租人依法申请登记后,其所享有的土地使用权与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划拨土地使用权属于同一位阶的权利,即都是土地使用权,故该项登记为土地使用权设立登记。再看一下《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有关规定:“六、国有土地租赁,承租人取得承租土地使用权。承租人在按规定支付土地租金并完成开发建设后,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或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可将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转让或抵押。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转让或抵押,必须依法登记。承租人将承租土地转租或分租给第三人的,承租土地使用权仍由原承租人持有,承租人与第三人建立了附加租赁关系,第三人取得土地的他项权利。”同时,《土地登记规则》第三十条规定:“有出租权的土地使用者依法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持租赁合同及有关文件申请土地使用权出租登记。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在出租土地的土地登记卡上进行登记,并向承租人颁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可见该项登记为他项权利登记。  根据上述规定,土地出租登记同土地使用权租赁登记相比,有以下区别:
    1、前者的出租人是土地所有人,后者的出租人为土地使用者
    2、前者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内申请登记,后者则应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申请登记。
    3、在法律制度用语上,前者定义为“承租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后者为“土地使用权出租登记”。
    4、土地出租登记属于土地权利设立登记,承租人由此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租登记是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承租人由此取得土地它项权利。  显然,我国上述规定是将土地使用权出租登记作为物权化登记的。其实,个人认为,将“土地使用权出租登记”界定为他项权利登记,在法律性质上有所不妥,因为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形成的是债权债务关系,其行为后果并不发生物权变动或设定,即并不发生土地使用权法定权属人的变化,承租人取得的不过是土地使用权的承租权,在租赁合同依法签订后,承租人便依法或依约取得承租权,而并非在申请土地使用权他项权利登记后才取得承租权,因此,严格的讲它是合同登记备案,而非物权他项权利登记。该登记之目的,除为了便于国家监督控制土地使用权租赁市场外,主要是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如甲将其土地使用权低价出租与乙,但未登记备案,然后又将其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银行在实现抵押权时,因“抵押不破租赁”,只能维持收不回成本的租赁关系,而通过租赁备案制度,银行完全在签订抵押合同时查验是否已经出租,并以此决定是否接受该项抵押。因此,法律上只要赋予该合同登记备案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即可,即未租赁登记备案的,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时,有权不予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而对于已经租赁登记备案的,对于明知抵押物存在负担仍接受担保的抵押权人不予保护,即“抵押不破租赁”。
    2021-06-26
    本文字数较多,预估阅读时间较长
    展开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热门问答·房屋买卖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630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没有写使用面积和租金,违约金怎么算
一键咨询
  • 144****52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3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山南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32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4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1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5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7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山南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拉萨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拉萨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日喀则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2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2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5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1****31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4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拉萨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里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6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日喀则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6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85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7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2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日喀则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4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1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林芝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1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林芝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7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0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林芝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7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那曲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林芝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2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日喀则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0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4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那曲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里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日喀则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17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1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16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山南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日喀则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拉萨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山南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4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里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日喀则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里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里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拉萨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5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4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那曲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那曲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1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3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4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林芝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拉萨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4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山南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拉萨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里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拉萨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6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7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4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林芝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7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4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林芝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48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0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0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拉萨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那曲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20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3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1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山南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4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78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拉萨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林芝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拉萨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林芝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里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里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56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日喀则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拉萨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日喀则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日喀则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无锡152****8301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80****3415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77****5674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注册公司房屋租赁合同面积及租金的规定
甲方将坐落在_区 路(街 号的房产(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产的基本情况已载于本协议附件一。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产。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如租期不满一个月,可按当月实际天数计算。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土地租赁,因租赁方违约多使用土地,出租方重新讲价,但租赁方不同意,该如何解决
[律师回复] 随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深化,我国土地租赁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方式。一是国有土地租赁;一是土地使用权出租。国有土地租赁和土地使用权出租都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br/>在土地管理法规中,国有土地租赁的概念在1998年2月17日发布的《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第8号令)首次被提出并予以界定的,而且被规定为国家处置土地资产的方式。<br/>1998年12月24日颁布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已经将国有土地租赁明确规定为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一种方式。<br/>1999年7月27日国土资源部颁发的《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一条规定:“国有土地租赁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土地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定年期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为。国有土地租赁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一种形式,是出让方式的补充。”《意见》第六条规定:“国有土地租赁,承租人取得承租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标的物具有复合性,即不仅包括土地使用权,还包括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当出租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时,其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出租,同时,出租土地使用权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也随之出租。土地出租一般是同房屋租赁结合在一起的,单纯的场地出租行为在整个土地使用权出租市场中比较少。<br/>由于在土地使用权出租中,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不发生转移,承租人以支付租金为代价取得对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一定期限使用的权利,期限通常较短,投资相对较少,方便灵活,出租人则通过承租人支付的租金收回投资,因而土地使用权出租十分普遍,具体形式也有多种多样。如商业柜台出租、各种铺面出租和住房出租等,都包含着土地使用权的出租。<br/>在国有土地租赁和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概念中,都采用了租赁、租金这样的词语,使人容易混淆,实质上国有土地租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之间存在以下主要区别:<br/>第<br/>一,所处的土地市场不同。国有土地租赁属于土地一级市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属于土地二级或者三级市场。<br/>第<br/>二,法律关系主体不同。国有土地租赁的主体是土地所有者与土地使用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是在土地使用者之间进行,其主体出租人是通过划拨、出让(或转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承租人为取得一定年限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全部或者一部分的使用权,并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主体。<br/>第<br/>三,土地使用者的权益不同。《意见》第六条规定:“国有土地租赁,承租人取得承租土地使用权。承租人在按规定支付土地租金并完成开发建设后,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或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可将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转让或抵押。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转让或抵押,必须依法登记。”承租土地使用权的转租。承租人将承租土地转租或分租给第三人的,承租土地使用权仍由原承租人持有,土地承租人与第三人建立了附加租赁关系,第三人取得土地的他项权利。<br/>承租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承租人转让土地租赁合同的,租赁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给第三人,租赁合同经更名后继续有效。<br/>承租土地使用权的抵押。从《意见》第六条的规定可以看出:<br/>第<br/>一,单独的承租土地使用权可设定抵押权,即地上没有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承租土地使用权可设定抵押权。<br/>第<br/>二,地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依法抵押的,承租土地使用权可随之抵押。抵押权实现时土地租赁合同同时转让。<br/>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出租。《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第四十五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br/>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br/>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br/>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br/>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时,地上必须具有合法的建筑物或其他附着物。也就是说,地上没有建筑物或其他附着物而单纯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是不能出租的。同时,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房地产所有权人以营利为目的,将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地上建筑物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土地使用者无合法原因擅自出租划拨土地使用权,属非法行为。<br/>出让(或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出租。按《条例》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在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权可以出租,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租。
307浏览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上没注明使用面积,违约条款,租金交付时间!请问利与弊?
[律师回复] 我国关于土地使用权租赁登记与土地租赁登记的规定是不同的,前项登记为土地使用权设立登记,后项登记为他项权利登记。《土地登记规则》第二十八条规定:“依法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承租国有土地的,承租人应当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土地租赁合同和其他有关证明文件申请承租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可见,国有土地承租人依法申请登记后,其所享有的土地使用权与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划拨土地使用权属于同一位阶的权利,即都是土地使用权,故该项登记为土地使用权设立登记。再看一下《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有关规定:“六、国有土地租赁,承租人取得承租土地使用权。承租人在按规定支付土地租金并完成开发建设后,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或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可将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转让或抵押。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转让或抵押,必须依法登记。承租人将承租土地转租或分租给第三人的,承租土地使用权仍由原承租人持有,承租人与第三人建立了附加租赁关系,第三人取得土地的他项权利。”同时,《土地登记规则》第三十条规定:“有出租权的土地使用者依法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持租赁合同及有关文件申请土地使用权出租登记。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在出租土地的土地登记卡上进行登记,并向承租人颁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可见该项登记为他项权利登记。  根据上述规定,土地出租登记同土地使用权租赁登记相比,有以下区别:<br/>1、前者的出租人是土地所有人,后者的出租人为土地使用者<br/>2、前者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内申请登记,后者则应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申请登记。<br/>3、在法律制度用语上,前者定义为“承租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后者为“土地使用权出租登记”。<br/>4、土地出租登记属于土地权利设立登记,承租人由此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租登记是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承租人由此取得土地它项权利。  显然,我国上述规定是将土地使用权出租登记作为物权化登记的。其实,个人认为,将“土地使用权出租登记”界定为他项权利登记,在法律性质上有所不妥,因为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形成的是债权债务关系,其行为后果并不发生物权变动或设定,即并不发生土地使用权法定权属人的变化,承租人取得的不过是土地使用权的承租权,在租赁合同依法签订后,承租人便依法或依约取得承租权,而并非在申请土地使用权他项权利登记后才取得承租权,因此,严格的讲它是合同登记备案,而非物权他项权利登记。该登记之目的,除为了便于国家监督控制土地使用权租赁市场外,主要是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如甲将其土地使用权低价出租与乙,但未登记备案,然后又将其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银行在实现抵押权时,因“抵押不破租赁”,只能维持收不回成本的租赁关系,而通过租赁备案制度,银行完全在签订抵押合同时查验是否已经出租,并以此决定是否接受该项抵押。因此,法律上只要赋予该合同登记备案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即可,即未租赁登记备案的,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时,有权不予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而对于已经租赁登记备案的,对于明知抵押物存在负担仍接受担保的抵押权人不予保护,即“抵押不破租赁”。
397浏览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