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明知李四在实施诈骗
犯罪活动,但是仍然为李四提供帮助,在这种情况下,小王会构成
犯罪吗?会被判多少年呢?
问题解答:
小王的行为可能构成诈骗罪的
共犯,也可能单独构成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具体构成什么
罪名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若是构成诈骗罪的共犯且属于
从犯,则会比照
主犯的
量刑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也可能会免除
处罚。若是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般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
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