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其实在一些机关单位里面是很常见的,贪污罪一旦构成,就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来
立案处罚,对于贪污罪的
量刑有明确的规定,一定要遵守。那么,贪污400万元判多久?
问题解答:
根据司法解释规定,贪污或者
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
数额特别巨大”。因此,贪污400万元的,构成贪污罪,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
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
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
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
共犯论处。
《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
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贪污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受贿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