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
征地过程中,有一个重要的规定,那就是
征地补偿款必须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获得批准之后,及时地进行支付。
通常情况下,政府的相关部门会按照公告所规定的期限,把补偿款足额地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是村民委员会等这些单位。
这里要注意,具体的支付时间可能会因为各个地方在征地工作的进度以及所遵循的程序不同而有所差别。
一般来讲,当征地手续都已经完备了,并且补偿标准也已经确定下来之后,政府就会尽快地安排补偿款的发放工作。
要是出现了拖延支付补偿款的情况,被征地的农民可千万不要慌张,他们有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比如可以向相关的部门进行投诉,让有关部门去督促尽快支付补偿款;也可以
申请行政复议,通过法定的程序来要求纠正不合理的拖延行为;还可以提起
行政诉讼,通过
法律手段来保障自己应得的补偿款。
总之,
被征地农民要清楚自己的权利,在遇到问题时及时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