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夫妻当中有一方是
法人的话,可不能轻易就说这是共同经营。
法人,那可是有着
民事权利能力和
民事行为能力的,能依法自己独立享有
民事权利,也得自己承担民事义务。
要是这个法人的经营活动,是为了夫妻一起过日子、追求共同的利益,并且经营赚来的钱也都用在夫妻共同生活上了,那这种情况就可以把它看作是夫妻共同经营。
就好比说,法人干的是那种跟家庭日常过日子相关的商业活计,像开个便利店之类的。
然而,如果法人的经营活动跟夫妻共同生活没啥关系,就像一方单独去搞的那些跟家庭生活没啥直接关联的商业项目,一般就不能认定为共同经营。
总而言之,得结合具体的经营活动情况,还有它跟夫妻共同生活的关联程度,全面地去判断到底是不是共同经营。
这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下定论的事儿,得仔细分析和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