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一般是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通常要向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去
起诉。
不过有特殊情况能在外地起诉。
要是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此时原告起诉离婚,那么就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来
管辖。
要是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话,由被告
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要是没有经常居住地,那就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法院管辖。
另外,像被告下落不明、宣告失踪这类特殊类型的
离婚案件,同样可以在原告住所地
法院起诉。
要注意,具体的管辖法院得依据案件实际情况准确判断和确定,这样才能
保证诉讼程序顺利开展。
比如有这样一个情况,夫妻中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要起诉离婚,那就得按照规定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而不能随意找其他法院,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来确定管辖法院,以此保障整个
诉讼过程能够顺利推进,避免出现管辖错误等影响案件审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