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销售食品过程中,若商家在不知情的状况下售卖了有毒有害食品,且能够证实自身确实对此不知情,主观方面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一般而言不会依据销售
有毒有害食品罪予以
刑事处罚。
(二)不过,依然有可能会面临
行政处罚。
(三)具体
处罚措施包括:
没收违法所得,收缴
违法经营的食品以及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四)若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会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若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将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要是
情节严重,还会被
吊销许可证。
(五)倘若销售金额较大,即便商家不知情,也可能需要承担
民事赔偿责任。
(六)在此情形下,建议商家及时停止销售行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主动如实说明情况,以此来争取从轻处理的机会。
(七)这是因为,及时配合调查、说明情况,有助于相关部门全面了解事实,从而在作出处罚决定时,综合考量商家的积极态度,给予相对较轻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