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我国
刑法体系中,并不存在“
侵犯个人隐私信息罪”这一
罪名,与之紧密相关的是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二)若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
个人信息,且达到
情节严重的程度,将会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同时可能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若情节特别严重,处罚则会加重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三)倘若违反国家规定,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取了公民个人信息,还将这些信息出售或提供给他人,那么会依照前款规定
从重处罚。
(四)若是通过
窃取或者其他非法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同样依照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五)当单位触犯前三款罪时,不仅要对单位判处罚金,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也需依照各该款的规定接受处罚。
(六)这里的“情节严重”以及“情节特别严重”,需要综合考量信息数量、用途、获利等多方面因素来判定。
(七)总之,对于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法律有着明确且严格的规定,以切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