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常来讲,合法进行的拆违建行为不会构成
故意毁坏财物罪。
2、故意毁坏财物罪指的是故意把公私财物给毁灭或者损坏,并且
数额较大或者还有其他严重情节的那种行为。
3、而拆违建是行政机关按照法律规定来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那些违反规划等规定的
违法建筑进行拆除,这个目的是合法合理的。
4、要是行政机关在拆违建的时候,出现了特别明显的违法违规操作,像超越了自己的职权范围,或者没有按照法定的程序来办,结果给
当事人造成了重大损失,这样可能就会引发
行政赔偿之类的问题,不过可不能轻易就认定这是故意毁坏财物罪。
5、但要是打着拆违建的幌子,实际上是故意去毁坏别人的合法财物,就像无缘无故地去拆除合法建筑,那这种情况就有可能构成这个罪。
6、到底构不构成得结合实际情况来判断,看看行为的动机是什么,采取的方式合不合理,以及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这些方面是不是符合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条件。
7、总之,不能一概而论,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