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担保的情况里,存在一般
保证和
连带责任保证两种类型。
先说一般保证,当主
债务的
诉讼时效中断时,保证债务的
诉讼时效也会跟着中断;主债务
诉讼时效中止的话,
保证债务诉讼时效同样会中止。
而连带责任保证则不同,主
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会中断;但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时,保证债务诉讼时效还是会同时中止。
对于
担保合同,要是约定了
保证期间,
债权人没有在这个保证期间内按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利,那担保合同就有可能失效。
要是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从主债务履行期限满了之日开始计算,为期六个月。
在这六个月里,如果债权人没有对
债务人提
起诉讼或者
申请仲裁,那保
证人就不用再承担
保证责任了。
所以说,
超过诉讼时效后,担保合同不是肯定就失效了,要综合具体的各种情况来判断。
比如看是否约定了保证期间,以及在相应期间内债权人有没有依法行使权利等,这些都会影响担保合同最终是否失效的判定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