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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休时间在车间死亡算不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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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 | 2024-03-02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

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

“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突发疾病死亡”是指:

1、职工突发与工作无关的及并导致死亡。

如果是与工作有关的疾病而导致死亡,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工伤。

2、在工作岗位上突发与工作无关并没有导致立即死亡的疾病,但是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为工伤。

注意:

工伤评定申请应该由该员工所在的单位提出,如果该单位没有在规定的时间提出,职工本人和亲属在一年内也是可以申请的。

但是要注意时间期限,超过一年后相关部门也就不会再处理,那时再想得到相应的工伤补偿护理费等就会很麻烦。

午休时间在车间死亡算不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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