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如果你的月工资元,公司对其经济处罚的最高额度不得超过500元(元×20%),因此,若公司以迟到为由扣除超过工资20%的行为是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律图法律科普文章由律图官方团队出品,文章经过3轮严格审核,内容覆盖常见法律生活场景,聚焦你想知道的高频法律问题。
187****8695
181****2277
152****3432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