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的签订
建设工程合同是
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
施工合同。
建筑工程合同有哪些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签订
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对于实行
招标发包的建设工程,其承发包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应当与招标文件、
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的主要内容相一致,承发包双方签订了建设工程合同后,不应该再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违背的
补充协议。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可以依据国家颁布的有关合同示范文本拟定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
专用条款,并特别注意以下条款: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 (2)工期,包括整体工程的开、竣工工期以及中间交付工程的开、竣工工期; (3)工程
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4)工程造价; (5)
工程验收及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方式、支付方式; (6)设计文件及概算预算、技术资料的提供日期及提供方式; (7)材料的供应及材料进场期限; (8)
工程变更; (9)违约、索赔和争议; (10)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若涉及到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可能会被要求采用FIDIC条款,其他类型的建设工程项目也可以参照FIDIC条款起草并签署相关的合同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