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产假期间的
工资待遇是不变的,即公司是需要发放
绩效工资部分的待遇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参加
生育保险的,由
社会保险机构发给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
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给予15—30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此外,对于晚育的职工,各地还有一定奖励假的规定。如
北京市规定,晚育(24周岁以上)的女职工,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职工享受;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
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女职工产假期间,即使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不得
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