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见证书:
1.首部。写明委托人的基本情况。
2.正文。分三部分:一是见证事项;二是见证材料;三是见证结论。
3.尾部。参加见证活动的委托人在见证书上签名,见证律师签名并加盖所在的事务所印章。
4.附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律图法律科普文章由律图官方团队出品,文章经过3轮严格审核,内容覆盖常见法律生活场景,聚焦你想知道的高频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