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前
按揭买房算产权登记一方的,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
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
离婚时应根据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如果房产完全属于一方的
婚前财产,那么,就完全不存在分割问题。
2、当
购房者于婚前购房时交纳的首付款及个人于
结婚前偿还的贷款,这房产是属于购房者个人的婚前财产;
我国法律,对于婚前属于个人的财产,原则上在
离婚财产分割时是不允许分割的,双方另外约定的除外。
3、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
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