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
刑法中,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的
犯罪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本罪的对象只能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
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
刑事责任年龄具有
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前段时间也可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
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
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管制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