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民间借贷合同是产生债权的合同,所以可以成不担保的对象,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
2、《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七条 【
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和
反担保】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百八十八条 【
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
抵押合同、
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
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
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
债务人、
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
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