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
个体经营户雇佣,并且该个体经营户雇佣人数超过7人的,可以使用
劳动法,可以认为是
劳动关系,
申请劳动仲裁。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发生的下列
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
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
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
除名、辞退和
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
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
劳动报酬、
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
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适用范围
1.劳动法第二条中的“个体经济组织”是指一般雇工在七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
2.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
3.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实行
劳动合同制度的以及按规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
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人员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
4.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乡镇
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不适用劳动法。
5.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在劳动法中被称为用人单位。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
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劳动法执行。根据劳动法的这一规定,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应当视为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