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书写二手
房屋买卖合同首先应当写明买卖双方的基本
身份信息,然后应当写明该标的房屋的基本情况,例如,地址、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
过户登记、
违约责任等,最后由双方签字并盖章。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