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XXX,男,39岁,现住在廊坊市新华路XX号,
身份证号XXXXXX;
诉讼代理人:xxx
被告:某某化工有限公司;
住所:全兴路9号;
法定
代表人:罗*;
原告因与被告
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廊开劳仲案字第75号
仲裁裁决书,特向贵院
提起民事诉讼。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未签订书面合同的二倍
工资226490元;
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2008年1月至今的住院伙食费63710元;
3.判令被告支付扣押原告的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000元;
4.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必要的
医疗费用109万元,其中超出
工伤保险三个目录的异体皮费40万元,仿耳费8万元,人工关节费15万,瘢痕治疗费20万元,专家会诊手术费4万元,药品费2万元。后期本身手术费10万元;
5.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后期必要发生的手术相关费用485633.25元,伙食费457728.25,
护理费16905元,营养费9000元,
交通费2000元;
6.判令被告支付原告
工伤重度残疾引发的
赡养费185300元,
抚养费114600元;
7.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伤面目严重毁容
赔偿金10万元;
8.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治疗散在小溃疡超出工伤保险三个目录的费用4万元;
9.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赔偿金,以及单位破产后相应的
经济补偿金48400元;
10.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因
拖欠医疗费拒绝医院人工真皮手术,导致肘部、颈部、膝部等部位挛缩严重,功能进一步丧失,全身瘢痕未得到有效治疗、硬性增生严重等各项赔偿金5万元。
11.判令被告支付因缴纳各项
社会保险工资基数偏低补缴4993.22元,
滞纳金8811.86元;
1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因工伤瘢痕挛缩引发的其他疾病,如颈椎病、抑郁症的医疗费用2万元;
13.判令被告支付原告由于晚
申诉工伤职工评定残疾等级一年而错失
伤残津贴调整差额148167.6元;
14.判令被告支付原告
加班费16220.96元;
15.判令被告支付破产后的
养老保险及
医疗保险费用;
16.判令被告支付破产后的十年足额的工伤保险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