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患者与
医疗机构产生
医疗纠纷后,可以与医疗机构进行协商来解决
纠纷,协商不成的,医患双方可以请求医疗卫生
行政机关进行调解,无法达成调解意见的,患者可以直接到法院
起诉。
2、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 发生
医疗事故的
赔偿等
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
当事人可以向卫生
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民事诉讼。
第四十七条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
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