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申请表原件一式份叁份(内容填写:
①、
抵押权人、
债务人、
抵押人名称必须与借款/
抵押合同签订上的一致;
②房屋基本情况必须与
房产证一致;
③债权数额必须与借款/抵押合同一致;
④抵押设定日期及约定时间到办证现场再填,不要自行填写;
⑤询问栏也可到现场填写,不用先填(不能重复抵押或存在争议的均不能办理))。
2、
借款合同原件壹份(须银行盖章);
3、抵押合同原件壹份(须银行盖章);
4、办理
授权委托书两份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各一份;
5、双方
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两份(须盖公章);
6、双方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两份(须盖公章);
7、双方法人
身份证复印件两份(须带原件,须盖公章);
8、双方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须带原件,须盖公章);
9、
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两份(须带原件,须盖公章);
10、评估报告原件两份;
11、国有资产的必须出具相关单位的证明或者文件,同意抵押;
12、最后到房屋管理中心审批服务中心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