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要
离婚了,首先就要准备好起诉材料,包括
起诉书、原告
身份证、
结婚证、孩子出生证明以及被告户口本或者是
居住证明以及
夫妻感情破裂等一系列的相关
证据材料,要保证真实有效,
2、然后到法院
立案,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将会在5个工作日将
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对方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
答辩状。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