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儿童父母
房产证与户口登记地址必须一致;
2、城区户籍的儿童,其父母亲无
产权,且儿童、儿童父母与儿童祖父母一家三代同住、户口登记都在祖父母产权处的,可持相关
居住证明及产权证作为入学依据;
3、未安置的
拆迁户可持儿童父母的
拆迁协议等相关材料前往被
拆迁地辖区学校或
拆迁办报名,已安置的可持儿童父母的产权证或调拨单等有关材料前往安置地辖区学校或拆迁办报名;
4、儿童父母有产权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不可作为入学凭据;
5、因故无法在小学报名之前
办理房产证的一手房,可持适龄儿童父母的
买房合同和发票等原始凭证前往辖区学校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