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
离婚冷静期一般为30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
申请离婚登记之后,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审查申请材料,对符合要求的,应当告知
当事人,在经过一个月离婚冷静期后三十天内领取
离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
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
登记机关申请
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
子女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
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
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