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
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自
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不申请的,劳动者可以自行在一年内申请。发生纠纷的,可以在一年内提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
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
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
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
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
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
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