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相应的规定,
劳动者在
试用期内是可以口头
辞职的。按照该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进行离职了。当然这种离职劳动者最好是保管好相应的一个
证据,比如说
离职申请,当时的一些
证人证言等等,证明劳动者有进行过口头辞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以
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双方的
劳动合同的。
如果公司对于该
辞职不批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
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或者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进行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