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需提交男女双方各自的
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要注意的是:
离婚后
再婚的需要带上
离婚证或
判决书。
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
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3、审查。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4、登记。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询问双方是否自愿,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
结婚证,填写
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5、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认可。
《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