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准备
欠款起诉状、
证据材料(
欠条等,要知道对方的名字、大致年龄、居住地址、联系方式),资金往来纪录,最后一次催款的证据(
证人、录音资料等)。
2.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
诉讼,同时将欠条的复印件以及
身份证复印件交给法院
3.法院收到欠款
起诉书后经过审查,符合条件的就给予
立案,然后就是
开庭审理4.法院审理后作出
一审判决,如果对方不上诉,判决在15日后生效。
5.如果对方不履行还款义务,你可以向法院申请
强制执行。
民事经济经纠纷经人民法院判决后,一方不予偿还的,
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人民法院调查确无财产可执行的,可中止执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
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