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
民法典》(起施行)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
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由此可见,包办婚姻是
违法的,即便是父母包办的婚姻。对包办他人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
行为人,应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必要时视其情节,予以行政处分或
法律制裁。对以
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还须追究
刑事责任。根据《
刑法》的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未造成
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致使被害
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被害人死亡”,主要是指由于行为人使用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致使被害人自杀身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