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车辆转
非营运车辆,关于报废年限还是要按照营运车辆来算,跟开了多少公里没有关系。
根据相关规定,营运车辆的强制报废年限分别为: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如果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要按照原营运车的规定报废时间报废。
《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六条
变更
使用性质或者转移登记的
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有关要求确定
使用年限和报废:
(一)营运载客汽车与非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的,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报废,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转为营运载客汽车的,应按照本规定附件1所列公式核算累计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15年
(二)不同类型的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
(三)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和摩托车需要转出登记所属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的,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
(四)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半挂车与其他载货汽车、半挂车相互转换的,按照危险品运输载货车、半挂车的规定报废。
距本规定要求使用年限1年以内(含1年)的机动车,不得变更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出登记地所属地市级行政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