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证据本身必须是客观真实的。比如,反映双方不正当关系的照片,应当是真实的摄影,不能是通过技术合成的,否则,就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二)证据所反映的内容应当与要证明的事实有关联。例如,一方欲证明另一方有
婚外情,就应当提供双方发生婚外情的证据,如捉奸在床的照片等,而诸如通话记录、短信记录等一般只能证明双方进行过联系,而不能证明婚外情的存在。
(三)证据的取得方式必须合法。通过非法方式取得的证据不会被法院采纳。例如,一方拍摄的另一方发生不正当性行为的照片,如果是在自己家中抓住并拍摄的,是合法的,一般会被采纳;如果是闯入第三者住处或闯入宾馆房间拍摄的,不但不会被采纳,反而有可能要承担
侵权责任。对于过错方自己的叙述,只要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即可以作为证据采纳。单位的处理一般来讲不具有法定
证明力,但如果过错方对此认可,也可作为证据。影视资料可以作为证据,但注意拍录的证据有被法院否认的风险,因为可能
侵犯他人隐私。一般来讲,法院采纳证据是有标准的,只有合法的证据法院才会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