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别人欠我钱总是不还该怎么办
若有人持续拖欠您之借款且未能按时还款,那么您有权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依此法规,申请执行之时效为两年,具体计定期限是从法律文书明确规定应予履行之期限的最后一天开始计算;或者从最后一期应有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亦或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开始计算。在此种情形下,倘若对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履行还款义务,阁下有权依法要求法律援助以追回欠款。若对方具备偿债能力却故意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将有权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例如查封、扣押、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等。
然而,若经调查确认对方确实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将会依法终止本次执行程序。但是,当您发现对方拥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仍可再次提出执行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别人欠我钱还不上怎么办
1、当您遇到他人欠债不还的情况时,您有权采取法律措施进行维权。
然而,此举的先决条件在于您必须持有充分的证据,并且该诉讼行为应处在法定有效期间之内。
2、作为证据的材料可以包括但不仅限于欠条、录音资料以及付款凭证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借据本身应当真实可靠,未经任何形式的涂抹、复制或其他加工处理。
3、若借据上明确标注了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自借据到期日起计算为期两年;
如未标明还款期限,您可随时向对方提出还款请求,且自首次催收之日起计算,同样享有两年的诉讼时效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三、别人欠我钱发律师函有用吗
律师函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工具,其主要功能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它可以启用正规化的通知程序,表现出您对于相关债务事项的高度关注度与依法追究到底的决心;其次,能有效中断针对相关债务纠纷所适用的法定时效期间;以及第三,帮助进行具有针对性的证据固定操作,以明确展现出各方在债权债务关系中的具体责任与义务。然而,我们必须认识到,律师函并不是万能的解决方案,其存在以下两个局限性:首先,由于其本身并不具备强制执行力,因此,对方有可能对此不予理会;其次,发送律师函通常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这也是需要我们在决策过程中予以充分考虑的因素之一。至于是否值得使用律师函来处理相关债务问题,则需要结合以下几个关键因素进行全面评估:首先,需要确认欠款事实是否清晰明了;其次,需要对对方的偿债能力进行深入分析;最后,还需要考虑您是否有意愿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该问题。如果您希望获得更详细的信息或建议,请随时向我方提供更多的背景资料。
若对方拖欠借款不还,您有权在两年内依据《民事诉讼法》申请强制执行。若对方故意拒绝还款,法院可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若对方无财产可执行,程序将终止。但发现其有财产时,仍可再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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