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车辆属于特殊动产,车辆过户要经过登记。
对方很难用合法的手段进行过户,车辆行驶证正/副本、购置税本、养路费收据、车船使用税完税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刑侦验车单、保险单/卡/发票,这些证件都没有对方应该不能够进行
抵押,或者过户。
2、这种情况,只能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
抵押权自
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
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