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下列材料:
1.
强制执行申请书。
2.申请人
身份证,申请人是公司的,需要提交
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身份证证明书一份、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执行款收款账户。
5.
被执行人身份证号码。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行政
申请再审案件
立案程序的规定》第四条 申请再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
再审申请书,并按照
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
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二)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的,应当提交情况说明;
(三)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
授权委托书和
代理人身份证明;
(四)原审判决书、
裁定书、调解书,或者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
(五)法律、
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申请再审案件立案程序的规定第四条
申请再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再审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二)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的,应当提交情况说明;
(三)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四)原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或者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
(五)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