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
2.直接以《
刑法》中的
挪用公款罪进行
起诉,使其承担法律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
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
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