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
法规定
立遗嘱处分
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
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
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
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
财产继承制度中有
法定继承和
遗嘱继承两种主要的继承方式。
被继承人死亡以后如果没有留下
遗嘱、遗赠及
遗赠扶养协议的,或者是遗嘱、遗赠及遗赠扶养协议依法不能认定的,适用法定继承。所谓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
继承人的范围、
继承人顺序、
遗产分配原则来分配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继承方式。这种继承只是在没有遗嘱时发生
法律效力,故又称
无遗嘱继承。
3.适用法定继承就必须确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的,由
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
扶养义务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
扶养关系的
继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