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梯维修费应为业主出。因为
物业费和物业服务范围仅限于公共区域的保安保洁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电梯属业主
共有财产,损坏应当由受益人
出资维修。这其中的受益人指的是日常使用该电梯的业户。
2、但是,物业保安有维护小区安全秩序的业务,有巡视岗负责24小时不间断巡视小区安全的职责,电梯发生人为损坏,物业公司在看管上,属于失职,负有一定的责任,物业公司应当给予补偿。
3、业主在装修房屋过程中造成小区电梯损坏,如果业主把装修
承包给了装修公司,那么业主与装修公司则是承揽关系,一旦装修公司在运作过程中出现问题,都该由其来承担相关
赔偿;如果业主没有找装修公司,只是单独找了工人进行装修,那么业主与装修工人就形成了个人
劳务关系,这种情况下,工人造成电梯损坏的,就该由业主来承担
赔偿责任。
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
过错责任原则】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