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
住房补贴是于
夫妻共同财产还是
个人财产,要确定是否是在
婚姻存续期间获得,或者在婚姻存续期间就已经存在,应当可以获得而没有获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
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
结婚登记之日起至
离婚登记或
离婚判决生效。具体的应包括: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
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
继承或接受
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
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
住房公积金;
(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
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