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被骗去洗钱本人没获利承担惩罚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洗钱行为是否应当入刑,我国刑法明文规定如下:
(1)对于犯有洗钱罪的行为人,应将其非法所得及收益予以没收,并处以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是拘役,同时还需额外支付洗钱金额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之间的罚金;
(2)当情节严重时,除前述处罚外,还应对其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同样需要支付洗钱金额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之间的罚金;
(3)若涉及到单位犯罪,则实行双重惩罚制度,既要对该单位进行罚款,又要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处以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
法律依据:
《刑法》中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