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被起诉,应该积极应诉。
商标侵权
诉讼的原告应该是
注册商标的所有者或者
利害关系人。如果原告不是注册商标的所有者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被告可以对原告提出不合格的抗辩。侵犯注册
商标专用权诉讼时效为两年,自
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
侵权当天开始计算。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
起诉讼两年以上的,诉讼时继续侵权的,人
民法院应该在注册商标专用权的
有效期内,对被告作出停止侵权的判决。
法律依据:
《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
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