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儿子儿媳有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2.4k浏览 帮助24人
专业服务 律师认证 退款保障
在线咨询,律师1对1沟通
最新修订 | 2024-02-20
1.有。根据法律规定,子女要赡养自己的父母,这是一个法定的义务,但儿媳并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子女,自然儿媳就没有法定的义务去赡养公婆。 不过既然你选择了另一半作为你生命中的唯一,那么在自己能力范围内协助赡养老人也会让整个家庭更加巩固和谐。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三条 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儿子儿媳有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38字,阅读时间约2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答? 125315人选择咨询律师
633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儿子儿媳有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一键咨询
  • 174****60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5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6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70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4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73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3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0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4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1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4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7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6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4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4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1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2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56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31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0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4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7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5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84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4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7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5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2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23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7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2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6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3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21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61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3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2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6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8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8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3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5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3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8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2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45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37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8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88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1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泰州178****194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56****821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35****7801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儿子去世儿媳有赡养老人义务吗
没有。儿子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儿媳有协助儿子履行赡养义务的责任。但儿子去世,儿媳的协助赡养义务也随之灭失。主要是因为婆媳、翁婿等关系是因婚姻而成立的姻亲关系,儿子(女儿)去世后,婚姻关系消灭,姻亲关系亦不复存在,对于儿媳、女婿协助儿子女儿承担的赡养义务也因此消灭。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税务律师收费是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
计时付费标准为每小时200至3000元不等。
对于不牵涉任何财产权益的行政诉讼案件,其代理服务费为每件3000至20000元之间;
而涉及到财产权益纠纷的行政诉讼案件,收费则在收取基本费用1000至8000元的前提下,根据争议标的数额的不同区间进行分段按比例累计计算。
具体来说,当争议标的金额在5万元以下时,免收额外加成费用;
若金额所在范围在5万至10万元(含10万元)以内,那么超出部分将按照8%的比例进行额外收取。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第八条
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具体比例如下:
(一)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
(二)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
(三)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
(四)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
(五)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
(六)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
(七)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
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可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
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司法鉴定收费金额上限。
本条第一款所称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只适用于司法鉴定中物证类的文书鉴定和痕迹鉴定中的手印鉴定,不适用于其他鉴定。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儿子去世儿媳有义务赡养老人吗
没有。儿子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儿媳有协助儿子履行赡养义务的责任。但儿子去世,儿媳的协助赡养义务也随之灭失。主要是因为婆媳、翁婿等关系是因婚姻而成立的姻亲关系,儿子(女儿)去世后,婚姻关系消灭,姻亲关系亦不复存在,对于儿媳、女婿协助儿子女儿承担的赡养义务也因此消灭。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儿子去世儿媳有没有义务赡养老人
没有。儿子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儿媳有协助儿子履行赡养义务的责任。但儿子去世,儿媳的协助赡养义务也随之灭失。主要是因为婆媳、翁婿等关系是因婚姻而成立的姻亲关系,儿子(女儿)去世后,婚姻关系消灭,姻亲关系亦不复存在,对于儿媳、女婿协助儿子女儿承担的赡养义务也因此消灭。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劳务合同工资有哪些常见条款
[律师回复] 解析: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身份确认;
2.劳动合同时长的明确规定;
3.对劳动者具体的工作职责及其要求进行阐述;
4.对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所享受的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以及劳动环境进行详细说明;
5.对于劳动者所获得的劳动报酬标准及支付方式进行准确描述;
6.对劳动者享有的社会保障及福利待遇进行详尽概括;
7.对劳动者在日常工作中应遵守的职业操守规范进行客观表述;
8.对可能发生的劳动合同变更、到期结束或提前解除情况进行预先告知,并约定相应解决程序及规定;
9.设立专门条款,对可能出现的劳动争议进行明确界定,并提供有效的解决途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660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儿子去世180万的赔偿款母亲该拿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死亡赔偿金的分配事宜,依据相关规定,父母双方可以得到总金额约30%的分配比例。
具体的分配规则如下:
(1)死者配偶每月能获得赔偿金总额的40%;
(2)剩余亲属人均每次可领取赔偿金总额的30%;
(3)对于鳏寡孤独者或孤儿而言,他们每个月在前述标准的基础上将再多得1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
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配偶对老人的赡养义务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赡养年长者所需承担之具体责任涵盖以下内容:
首先便是经济供养方面,赡养人必须确保老年人在物质生活中得以满足;
其次是日常生活中的照料工作,赡养人应关注并满足老年人的特殊需求;
再者是精神支持方面,老年人患病时,赡养人需给予及时的医疗救治及精心照护;
同时,老年人的居所环境亦须得妥善安排;
若老年人为户主或持有承包田地,赡养人更应对其田产进行细致的管理与维护;
此外,赡养人还须注重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即使自身与老年人分隔两地,仍须定期探访或表达关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五条
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第十六条
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第十七条
赡养人有义务耕种或者委托他人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或者委托他人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第十八条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2w人正在咨询
儿子去世儿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吗
没有。儿子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儿媳有协助儿子履行赡养义务的责任。但儿子去世,儿媳的协助赡养义务也随之灭失。主要是因为婆媳、翁婿等关系是因婚姻而成立的姻亲关系,儿子(女儿)去世后,婚姻关系消灭,姻亲关系亦不复存在,对于儿媳、女婿协助儿子女儿承担的赡养义务也因此消灭。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合伙人可以构成职务侵占罪吗
[律师回复] 解析:
鉴于合伙人并非职务侵占罪的适宜主体,因此其行为无法被判定为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标准范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务侵占罪的实施者应当是那些未接受国有化处理的公司、企业以及其它单位中的在职员工。
在此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此处所提到的“公司”,特指依据我国《公司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
而“企业”则是指按照企业登记法规,经过国家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具备经营资质的经济实体。
至于“其他单位”,则泛指公司、企业之外的非国有性质的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例如:
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学校等;
这些单位通常也具有法人资格或者法定的集体经济组织身份,能够以自身名义独立开展经济活动,并且可以用自身名义、自有财产对外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61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公车私用职务侵占罪判几年
[律师回复] 解析:
职务侵占系指个人利用其职务上所得到的种种便利条件,对所在单位的财产进行非法占据的不良行为;
反之,所谓的公车私用,并非针对车辆本身进行所有权的获取,而是将其作为交通工具来使用的一种情况,因此这种行为并不符合职务侵占的犯罪定义。
职务侵占罪的攻击目标主要涉及到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各类财富资源,既包括有形资产,例如货币、外币、有价证券等已经被这些单位所实际控制和管理的财物,同时也涵盖了那些虽然属于本单位所有但尚未被实际占有和管理的财物,比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所持有的债权。
从财物的形态来看,犯罪对象不仅仅局限于有形物质,还包括无形资产,例如工厂、电力设施、煤气设备、天然气管道、工业产权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473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儿子去世儿媳妇有义务赡养老人吗
没有。儿子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儿媳有协助儿子履行赡养义务的责任。但儿子去世,儿媳的协助赡养义务也随之灭失。主要是因为婆媳、翁婿等关系是因婚姻而成立的姻亲关系,儿子(女儿)去世后,婚姻关系消灭,姻亲关系亦不复存在,对于儿媳、女婿协助儿子女儿承担的赡养义务也因此消灭。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税务机关的行政强制执行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一)、税务机关有权责令特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纳税担保人在合理的期限内足额缴纳相应的税款,或者补纳欠缴税款;
逾期未完成上述事宜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实行行政强制措施。
(二)、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在收到税务机关发出的责令限期缴纳通知之后,逾期仍未能及时缴纳、解缴税款或者提供有效的纳税担保,那么,只有经过县级及以上税务机关的批准,才能执行强制措施。
(三)、在实施强制执行措施过程中,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等行为具有连续性的特点,即扣押、查封后,不再给予纳税人自动履行纳税义务的宽限期,税务机关可以直接进行拍卖或者变卖,用所得款项来抵偿应缴税款。
(四)、税务机关在实施扣押、查封等强制执行措施时,必须保证至少两名执法人员在场,并且要通知被执行人或者其成年家属到场,除非被执行人本人及其成年家属接到通知后拒绝出席,否则不得擅自采取扣押和查封措施。
此外,税务机关还需通知相关单位和基层组织作为扣押、查封财产的见证人和税务机关执行工作的协助者。
同时,在扣押、查封、拍卖被执行人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应当以应纳税额为上限。
对于被执行人的必要生产工具,以及被执行人本人及其所供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应当予以保留,不得进行扣押、查封和拍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九条
税务机关将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变价抵缴税款时,应当交由依法成立的拍卖机构拍卖;无法委托拍卖或者不适于拍卖的,可以交由当地商业企业代为销售,也可以责令纳税人限期处理;无法委托商业企业销售,纳税人也无法处理的,可以由税务机关变价处理,具体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商品,应当交由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滞纳金、罚款以及扣押、查封、保管、拍卖、变卖等费用后,剩余部分应当在3日内退还被执行人。
儿童抢劫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以暴力、恐吓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行抢夺公有或私人财物的行为,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需缴纳相应罚金;
然而,若存在任何一种特定情况,则会被判处更为严重的惩罚,如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同时也需要承担相应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处罚:
首先,如果犯罪分子试图进入他人住所进行抢劫,将会面临更加严厉的惩罚;
其次,若在公共交通工具上进行抢劫,同样也需要接受更严厉的法律制裁;
再次,如果犯罪分子试图抢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那么他们将面临更为严重的法律后果;
此外,如果犯罪分子多次进行抢劫活动,或者每次抢劫的金额巨大,那么他们将面临更为严重的法律制裁;
最后,如果犯罪分子在抢劫过程中导致他人受伤或死亡,那么他们将面临更为严重的法律制裁。
值得注意的是,已满十四周岁但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涉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他人至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纵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罪行,也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而对于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来说,无论其实施了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均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即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负刑事责任。
职务侵占罪的物品价值认定有何规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法律领域中,关于职务侵占罪的认定标淮主要涉及以下几点:
首先,涉案人员需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合法机构中的雇员,这种身份区别于政府机关或公共部门的国家公职人员;
其次,此种行为必须构成对自身职务所赋予的特权和便利的不当使用,即私自占用所在单位的财产;
最后,侵犯财产的性质必须属于非法占有,且被侵占的金额应当达到相当大的程度。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这种刑事案件的被告方并不包括单位本身,而是个体性的个人。
当公共部门的官员或公务员出现类似的犯罪行为时,他们将被归类并定罪为贪污罪。
在职务侵占罪的定义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这句话的含义主要是指涉案人员通过其在工作岗位上的权力和职责,对所在单位的财务进行管理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律图安心问
服务承诺
专业服务
18W+认证律师,年普法人次15亿+,律图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律师认证
该律师已经过平台身份认证及执业资格等严格审核,确保律师真实且专业,可放心委托!
退款保障
律图全程保障您的消费权益,律师未服务将自动退款至支付账户。
用户真实评价
  • 律师非常负责,为我一一解答我不懂的问题,非常感谢!
    130****5226
  • 律师说的很清楚,我一下子就听的明白了,值得信赖!
    132****7436
  • 对待我咨询的问题,给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以及对应的法律政策!有耐心的跟我解释所有的法律问题
    159****6490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