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
在解释第1条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法律依据】
《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